6歲的以斯帖看見媽媽在泡茶,她說:「我也會泡茶!」她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好每件事,因為這樣的自信,她19歲便擁有自己的事業。雖然如此,當時她還是有一件事無法辦到,因為那只有男人才能做,女人不能做,那便是投票。於是以斯貼決定接受這項挑戰。1869年她和先生、小孩一起搬到懷俄明州的小鎮,那個忙碌又混亂的地方充滿槍砲聲和淘金熱,但以斯帖.莫利斯在那裡看見自己的機會來了。經過一番努力,她不但使婦女擁有投票權,也讓自己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官和地方行政首長,是美國女權運動的開路先鋒。(引自博客來書店)
我做得到!:為婦女爭取選舉權的以斯帖.墨里斯